最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就逐步减少导致全球变暖和臭氧消耗的物质达成了新的临时政治协议。该临时协议最终确定了之前关于F-气体法案的谈判,并确认了6月份达成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非正式协议。
相关人士指出,虽然欧盟立法已经大大限制了含氟气体(F-气体)的使用,但根据《巴黎协定》的要求,还需要新的法规来进一步限制向大气中排放含氟气体,从而防止全球气候进一步升温。
根据临时协议,到2050年,欧洲市场将完全消除氢氟碳化合物(HFCs)的消费;在供应方面,到2036年,氢氟碳化合物的产量应逐步降至15%,在此期间,欧盟委员会将管理氢氟碳化合物的生产配额。无论是氢氟碳化合物的生产还是消费,分配配额都将根据契约削减时间表逐年减少。但与之前相比,临时协议在削减初期引入了更高的配额分配标准。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提议,半导体行业将不受氢氟碳化合物配额制度的约束。到2040年,结合未来的技术发展和相关替代品的可行性,以及未来仍在使用HFCs的部门及其需求,欧洲市场将进一步考察彻底淘汰HFCs的可行性。
《临时协议》文本中提到,未来将全面禁止部分含氢氟碳化合物的产品和设备进入市场。受限制的产品和设备包括一些家用冰箱、冷水机、发泡剂和气雾剂。该协议将一些禁令的截止日期提前,并将禁令范围扩大到一些GWP值较低的含氟化合物。除非后来证明存在安全问题,否则只能免除禁令。
临时协议计划全面禁止含氟小型单体热泵和空调(
此外,由于氟气不仅广泛应用于冰箱、空调、热泵、医药制造等日用产品,还应用于电力系统开关设备,临时协议还计划在2030年前逐步淘汰依赖F-气体的中压开关设备,并在2032年前将禁令扩展至高压开关设备。但是,它也引入了一个级联原则,即根据无氟替代品的招标流程,允许减损潜在禁令。例如,如果一些变化危及电网的运行,高压开关设备可以在级联原理下使用非常强大的温室气体SF6。
临时协议还规定,从2025年开始,禁止使用高GWP值F-气体的部分制冷产品维护设备,除非这些气体可以回收或循环利用,并且只有证明其使用可以有益于环境,才能使用到2030年。2026年,欧盟还将针对空调和热泵产品的维护设备出台类似的禁令。
目前,临时协议将氢氟碳化合物的配额分配价格定为3欧元,并将根据通胀情况进行调整。
临时协议中提出,自2028年1月1日起,对欧盟指令2012/19/EU(关于废弃电气电子设备)中规定的电气电子产品和设备中的含氟气体实施强制性EPR计划。
临时协议拟定,成员国将制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有效、适度、劝阻性的处罚规则。处罚至少应包括罚款、没收产品、暂时将产品排除在公共采购之外以及暂时禁止贸易。同时,惩罚措施应符合环境犯罪指令和国家法律制度。
除了对含氟化合物的相关修正外,临时协议还确认,除了一些严格和有限的豁免外,几乎在所有情况下都将禁止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比如协定中提到,在严格的条件下,ODS可以作为加工剂、实验室、军事装备、飞机等特殊情况下的灭火手段。
此外,《临时协定》加强了为销毁、回收或再利用而再循环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要求,这将涵盖制冷、空调和热泵设备、含有溶剂的设备、消防系统和灭火器,以及其他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的设备。临时协议还承诺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一些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无意释放,如故障泄漏。
目前,这两项关于F-气体和臭氧消耗物质的临时协议将提交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的成员国代表批准;如果获得上述两项批准,临时协定的文本可以在欧洲联盟的官方刊物上发表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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