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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内幕交易亏了230万,被罚300万!专家:打击力度越来越严。

有人内幕交易亏了230万,被罚300万!专家:打击力度越来越严。-小白号

时隔两年多,汤姆猫(3.790,-0.08,-2.07%) (300459.sz)股东王坚的内幕交易案终于结案。

2月12日晚间,汤姆猫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王建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被罚款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王坚的内幕交易& ldquo金科文化(证券简称后改为汤姆猫)& rdquo共损失230.45万元。这意味着,王建赔了500多万,赔了老婆,赔了兵。

对此,汤姆猫公告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仅涉及王坚个人,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

2月13日,汤姆猫董秘办工作人员向表示,公司已向董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申《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损失230万,还要罚款300万。

内幕消息是如何形成的?这还得从2019年说起。

2019年11月至12月,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田健所)对金科文化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预审。

2019年12月30日,时任金科文化董事长的王健与田健所会计刘某杰进行了沟通会,形成了双方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的《金科文化管理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会议纪要记录了田健院初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审核要求。

一是公司存在重大商誉减值风险,田健院要求金科文化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随后,2020年2月2日晚间,金科文化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称公司预计2019年亏损23.95亿元至24亿元,主要原因是商誉减值损失。

二、金科文化与某贸易公司发生13.4亿元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电解铜贸易异常。田健对资金占用表示怀疑,并要求公司提供所需信息。因此,在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晚间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前,田健所就上述电解铜业务非经常性资金交易与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对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涉及的事项之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

无论是每年的业绩亏损,还是大量的非经常性经营资金,在公开之前都是内幕消息。王坚也成了圈内人。

但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的内幕信息敏感期,王坚做了一件不合适的事情& mdash& mdash出售金科文化的股份。

这没有逃过证监局& ldquo法眼& rdquo。2020年12月21日,金科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董事长王建的函件,获悉其因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减持公司股份,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经过两年的调查,真相终于大白了。

2023年1月6日,汤姆猫公布了该案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王健的账户组共卖出金科文化5097.12万股,成交金额1.68亿元,但未买入。扣除王健为履行与兴业证券(6.550,0.00,0.00%)预先约定的偿债承诺而进行的部分交易后,王健的账户组利用内幕信息卖出金科文化1679.21万股,总成交金额为5285.32万元。在内幕消息敏感期,王健交易金科文化,为避免损失,共亏损230.45万元。

随后在1月19日,浙江证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健罚款300万元。

2月13日,北京地平线(深)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垚向时代财经表示,此案从处罚金额来看并不高,但从处罚力度来看,300万的处罚相当严厉。& ldquo内幕交易可以分为盈利和亏损。按照旧证券法,内幕交易赔钱的,最高罚300万。& rdquo

内幕交易越来越难了。

近两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和处罚日益严格。浙江、北京、江西等地证监局公布了多起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

2022年12月8日赣锋锂业(77.990,-0.63,-0.80%) (002460。SZ)公告称,因董事长兼总裁李决策安排,由时任董秘具体负责操作,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 ldquo*ST江特& rdquo(江特电气(18.910,-0.03,-0.16%)(维权)002176。SZ)股份,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10.53万元,并处以331.59万元罚款;

2022年10月,自然人沈对普力森(300442)进行内幕交易。SZ),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71.75万元,并处罚款2615.25万元。

2023年1月,自然人王宝刚、王维刚共同对新蕾能源(36.900,-0.02,-0.05%)(300593 . SZ)股票进行内幕交易,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15.21万元,并处罚款460.83万元。

徐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确实有打击内幕交易的倾向。随着监控体系和调查手段的不断完善,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 ldquo目前,交易所的交易监测和报告系统越来越先进。如果上市公司在重大、未公开信息公开前发生交易交易,且这种交易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沟通、身体接触等方式与上市公司内部人发生关联,交易所将重点关注并举报交易线索,证监会将立案调查,最终作出处罚或结案。& rdquo徐垚说。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洪2月13日在接受时代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证券交易市场中,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甚至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应该受到严惩。

内幕交易会助长投机,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减少或避免内幕交易?

2月13日,致电汤姆猫董秘办,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加强和重视相关内容,如果会议涉及内幕消息,也会及时提示董的。

其中还提到,公司已向董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申了《证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了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ldquo在我们的会议或者日常交流中都会提到。& rdquo

彭洪表示,目前很少有内幕交易行为真正被判处刑事处罚,对市场参与者的威慑作用还不够。& ldquo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惩内幕交易,让市场参与者不敢从事内幕交易;第二,建立严格的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特别是上市公司,要建立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执行制度,对知情人提出严格要求,规范其行为,并意识到内幕交易的不良后果,防止其进行内幕交易。& rdquo

徐垚认为,内幕交易在现实中屡禁不止,是内部人利用信息和地位不对等获利和人性本身贪婪的必然结果。但从上层建筑的角度来看,有四个层面来规范违法行为,减少或避免内幕交易。

首先是刑事责任水平。徐垚表示,中国对内幕交易犯罪有刑事立案和起诉标准。如果达到相应的标准,就构成刑事犯罪,这是最严厉的打击方式。

其次是行政处罚的级别。近年来,证监会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多次行政处罚,并且每年都会公布典型案例,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在这种高风险的情况下,这些处罚案件将对上市公司董或其他市场主体产生威慑作用。

第三是民事赔偿水平。中国建立了证券纠纷代表人制度。对于非法内幕交易,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在特定时期内对交易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ldquo这个赔偿可能是个无底洞。与刑事和行政责任相比,这种民事赔偿责任会对违法者产生更大的经济震慑。& rdquo徐垚说。

最后,证监会对知情人有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但徐垚强调,这个层面只是管理制度层面的规定,更需要通过前述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来反向制约相关行为人从事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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