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文
自2022年5月更新预披露招股说明书以来,截至2023年2月16日,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股份)登陆上交所主板的进程尚未更新。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史彩莲直接持有金龙99%的股权,通过龙游金和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金龙1%的股权,合计控制金龙100%的股权,为金龙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如此高的持股比例,在IPO公司中并不多见。
2019年至2021年,金龙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5.37亿元、16.44亿元和30.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7亿元、1.91亿元和3.66亿元。
《电鳗财经》注意到,2015年金龙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叶坤福因病去世后,其全部股份由其配偶史彩莲继承,其子叶坚、母亲吴晓奈自愿放弃对各自股份的继承权,同意由史彩莲继承。当时,31岁的叶坚在共青团龙游县委任副书记、书记。
前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由其妻子继承。
金龙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浙江金龙纸业有限公司整体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金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1日,2019年12月19日变更为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龙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叶坤福、石彩莲、沈根发于2001年5月21日投资组建,注册资本50万元。当时三人的出资比例分别是60%、20%、20%。
2001年5月至2002年9月,沈根发持有金隆有限出资10万元,金隆有限出资代叶坤福持有,相关持有于2002年9月解除。上述控股股份减持后,叶坤福出资比例升至80%,石彩莲持股比例维持在20%。
资料显示,叶坤福出生于1962年。1999年创办龙游金轮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2001年作为创始人之一创办公司,并在公司工作。
《电鳗财经》注意到,随后,该公司经历了增资和减资。截至2013年6月27日,叶坤福和石彩莲分别持有金龙有限80%和20%的股权。
2015年5月23日,金龙有限第一大股东叶坤福因病去世。根据金龙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叶坤福去世后,其配偶石彩莲、叶坤福的子女叶坚与叶坤福的母亲吴小奈商议。石彩莲向龙游县湖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依法对叶坤福的遗产进行了界定,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除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时,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财产,剩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同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割他人财产。
按照人民调解协议,号码是:湖人调字。
宋高友作为公司行政中心主任、监事会主席,被认定为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否合理?公司董事长石彩莲、总经理叶坚、副总经理陈欢欢未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员的原因是什么?
针对上述问题,电鳗金融向金龙股份发邮件求证。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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